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扎赉诺尔区新区党政大楼216办公室;邮编:021410;电话:0470-6522636)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扎赉诺尔区财政局深入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牵头具体工作,相关科室配合工作的运行机制,持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与形式,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扎赉诺尔区财政局通过扎赉诺尔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篇,扎赉诺尔区财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1篇,政务要闻3篇,党政要闻2篇,建议提案办理2篇,公示公告3篇,风险防控1篇,区本级财政直达资金10篇,完成扎赉诺尔区2025年度预算公开及2024年度决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5年度扎赉诺尔区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扎赉诺尔区财政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政务公开人员及时汇总整理信息,统一发布。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按照承办人员初审、承办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标点使用准确、信息发布规范。
(四)平台建设
严格按要求及时完成平台信息录入、更新,主动公开办事程序、流程、时限及结果,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定期梳理以往政府公开信息,持续创新公开形式,稳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升公开服务质效。
(五)监督与保障
强化流程规范,依托区政府网站开展社会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切实保障公开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政务公开考核制度,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及时调整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对政府网站机构职能、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5.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扎赉诺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提高,部分信息存在公布不够及时的问题。二是信息的易理解性还有改进空间,部分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数据报告对普通公众来说难以理解。
(二)改进措施
扎赉诺尔区财政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不断规范公开流程,及时更新,严格审核,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对公开的信息进行简化和解读,使其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