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完善体制,严格公开。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推动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丰富宣传手段和内容。一是借助扎赉诺尔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向广大群众发布经财政局工作动态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信息。二是多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利用内蒙古财政厅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站公开预决算及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信息。利用多渠道向社会及时、准确的公布财政局工作动态。
(三)回应舆情关切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财政局信息重点公开领域,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公开全区财政相关信息,坚持高质量,严要求的原则,在信息质量上严把关,严格做到能公开必须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通过扎赉诺尔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开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无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
3、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扎赉诺尔区政务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扎赉诺尔区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定了《扎赉诺尔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扎赉诺尔区财政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扎赉诺尔区财政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4、平台建设。
通过扎赉诺尔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文、财政信息、便民公告等,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渠道,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网上报送工作的同时,及时把纸质公开文件报送至区档案馆等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受理)服务点。
5、监督与保障。
扎赉诺尔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为重要的载体,切实抓实抓好,以保证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分管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自查总结,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19年,扎赉诺尔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次,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服务局培训2次,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际能力与水平,推动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9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比较狭窄;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政务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