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扎赉诺尔区助企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0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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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委二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扎赉诺尔区助企行动的决策部署,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草拟了《扎赉诺尔区助企行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主要提出了落实好自治区关于助企行动要求,坚持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发展质量作为核心任务,通过实施涉企事项提速审批、加快清还企业账款、提升助企金融服务、规范涉企招投标行为、强化企业科技支撑、优化规范涉企执法、健全涉企服务体系等综合举措,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各类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围绕推进我区助企行动工作任务,提出7大项19项小项重点工作。
1.提升涉企事项的审批速度和政务服务效能部分,提出3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有: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一是推动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关键阶段及工程建设项目核心环节,落实自治区10个涉企服务“一件事”,规范业务流程,形成“一地创新、多地复用”的经验模式。二是构建企业用地审批事宜的沟通协调体系。设立项目用地审批的调度体系,每月对重大项目用地审批进度进行调度,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出的用地审批相关问题给予答复。三是畅通服务企业渠道。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专席,建立为企服务专属知识库,完善企业、热线、专员三方通话机制,常态化开展“两代表一委员”督办涉企疑难复杂工单工作。
2.加快清还企业账款部分,提出2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有:区工信科技商务局、区财政局。一是加大清偿力度。根据新一轮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摸排情况,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清偿工作。二是稳步实施企业“连环清”行动。彻底审查地方政府对国资监管企业、国资监管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欠款情况,确保回收款项优先用于偿还民营及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欠款采取“应付速付、应付尽付”的原则。
3.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金融服务部分,提出2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有: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是强化企业融资需求的衔接。召开“政金企”对接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挑选本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清单,2025年5月底前细化企业筛选标准,动态向金融机构推送,以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适当的融资帮助。二是持续提升对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配合自治区携手优化三级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备选清单”与“推荐清单”,确保银行与企业资金需求的精准匹配。
4.推动企业招投标领域公平公正部分,提出2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有:区财政局。一是确保国有企业在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招标时的管理得到规范。严禁国有企业利用其资信优势在中标后,直接将项目转包给民营企业以谋取差价,保障民营企业能够直接参与投标。二是增加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预留比例。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要求,采购人应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5.优化规范执法行为部分,提出3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有: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是规范涉企监管事项。指导全区监管机构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整理并更新本系统、本领域内企业监管事项,确保全区企业监管事项统一管理、实时更新。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和收费。依法并合理设定“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检查的频率,避免无端干扰企业。实施“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模式,促进市场监管重心前移,构建事前合规指导与事后执法反馈的工作机制。三是优化涉企相关执法检查的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2025年5月底前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举措。
6.推动企业科技创新部分,提出3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有:区工信科技商务局。一是加大涉企科技奖补力度。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向上争取科研经费奖励支持,对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向上争取科研项目支持。二是增强企业科技“副总”的服务效能。积极推进企业科技“副总”行动计划,向企业普及和阐释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协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执行《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内党发〔2024〕20号)实施细则,鼓励企业科技“副总”与服务企业共同申请自治区科技项目。三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征集企业科技项目计划需求,支持企业深度参与科技项目,促进企业全面参与科技需求的提出、科技任务的提炼以及重大技术的攻关工作。
7.健全服务企业工作体系部分,提出4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有: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信科技商务局、区统计局、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一是构建企业审批代理服务机制。通过主动处理企业审批代办需求,联合相关部门设立工作流程,为需要的企业提供审批代办服务。二是精准发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升规纳统。加大力度推动行业企业发展,助企纾困,推动企业做精、做大、做强,达到升规纳统条件;同时,加强企业“培育库”建设,把已经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有发展前景和培育价值的企业纳入到“培育库”重点培育,力争更快达到标准,实现升规纳统,增强行业发展动力。三是深化地企共建合作。以《深化地区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实施方案》为抓手,执行呼伦贝尔市关于国有企业与旗市区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涉及我区的工作得到执行。四是持续推进“益企向未来”优质发展品牌项目。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和多种政企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全力在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暖企上下功夫,营造更加和谐、高效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党建引领4个方面工作要求。同时内容中有效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对高质量完成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