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结合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工作实际,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扎赉诺尔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halainuoer.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中央街6号,邮编:021410,电话:0470-39151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5年以来,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就业领域等方面,第四街道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地梳理,截止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篇,政务要闻46条,党政要闻12条,社会救助22条,就业领域5条,安全生产8条,更新机关信息简介2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5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第四街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遵循政务公开运行制度,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公开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阵地”功能,推动平台建设提质增效。一是聚焦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就业领域为核心,构建全链条公开服务体系。二是街道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配置信息公开专栏和配套电脑,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网上申请、业务咨询等服务,发挥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实效。
(五)监督保障
第四街道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平台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和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及社区紧密配合,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月统计各社区、各部门信息报送、采用、发表情况,督促办事处及社区做好信息工作。2025,扎赉诺尔区第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听取社会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领域不均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类信息更新频次较高,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动态更新不及时;线下专区适老便民力度不够,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四大领域信息公开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方便公众的形式,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政策内容信息;三是增设志愿者引导岗,解读政策、协助办理各类事项,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基层群众信息获取的便捷度与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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