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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来源: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扎赉诺尔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halainuoer.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新政街1号新区党政办公大楼304,邮编:021410,电话:0470-652277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依托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重要会议、重大政策及解读等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扎赉诺尔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办公室信息97条,其中,公开机关简介1则;人事信息9条;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规范性文件目录3条;政府文件16件;政府办文件5件;政府工作报告1份;政府常务会信息13篇;专题会议信息10篇;全体会议信息1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知1条;政府公报6政策解读27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得到持续提升,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答复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内容安全排查,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安全专项排查检查,确保网上信息内容安全。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定期开展内容检测并督促各相关单位进行问题整改。对涉及个人隐私、错链等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提高信息的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遵循专栏建设标准与规范,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落实常态维护与动态更新机制,确保界面清晰、信息准确。通过不断提升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与实用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融入日常工作,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互动提服务,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执行刚性。主动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咨询、高效办理合理诉求。持续完善社会监督与投诉响应机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规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高标准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创新亮点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围绕中心工作、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确定法定公开事项、方式、范围、时限,做到法定事项依法规范主动公开。二是认真谋划政务公开创新亮点,积极开拓思路,深入挖掘和总结提炼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在打造特色亮点上求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