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扎赉诺尔区司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来源:司法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扎赉诺尔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地址:扎赉诺尔区灵北街20号;邮编:021410;电话:319414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行政核心业务深度融合,聚焦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拓展公开范围。2025年,扎赉诺尔区司法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57条。集中展现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成效;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全程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5年度扎赉诺尔区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 “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事件。建立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台账,对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公开内容实行 “季度自查、年度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整合公开渠道,形成“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格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微信公众号主账号,全年发布原创内容59期,粉丝数量284人。确保信息公开,提升政务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传播效率。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社会评议范围,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实效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本年度社会评议良好。2025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8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平台协同效能待提升: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更新存在延迟。

    改进措施: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实现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时差不超过2小时。明确信息发布时效标准,提前储备常规内容,对非涉密、非敏感信息实行“快速审核通道”减少层层审批,避免延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