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扎赉诺尔区灵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5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9年灵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扎赉诺尔区灵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光明路261号,邮编:021410,电话:0470-65301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灵泉镇认真部署工作任务,加强组织调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各项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积极、有序推进。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通过扎赉诺尔区门户网站及“今日灵泉”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1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
3、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赉诺尔区政务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扎赉诺尔区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各类重要公文、信息均经主管政务的领导审核后,根据公开属性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了信息准确无误。
4、平台建设。通过扎赉诺尔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文、财务信息、公示公告等,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渠道,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监督与保障。灵泉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为重要的载体,切实抓实抓好,以保证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健全灵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分管政务公开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由镇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办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不足;三是全镇的普及率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此知之甚少;上述问题需在我们在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并及时解决。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查缺补漏,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2、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3、抓重点促深化,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4、借助政务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平台,设置完善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政务信息及时公布,确保公正公开。5、加大政务公开文件在政府公开网站上的公布力度以及公开文件格式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