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制度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扎赉诺尔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扎赉诺尔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扎赉诺尔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扎赉诺尔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9年度,扎赉诺尔区审计局如实公开单位预、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按相关要求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主动公开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以及上级其他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全年未发生舆情事件、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和任何形式的投诉举报,也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事项。全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未向市政府提交重要改革方案及重大政策措施,亦未提交涉及重大民生和公共利益的会议议题。同时,认真贯彻领会扎赉诺尔区公开部门预算和资产的相关规定,随着该项工作的不断深入,扎赉诺尔区审计局将按要求如实公开各相关数据。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扎赉诺尔区审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各类重要公文、信息均经过扎赉诺尔区审计局领导亲自把关审核,确保了信息安全。制定了扎赉诺尔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扎审发〔2019〕42号),并适时完善相关制度填补空白。
(四)平台建设
2019年度,扎赉诺尔区审计局共公开政务信息17篇,包括党务信息9篇,政务信息4篇,业务信息4篇。全部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均在信息公开时效期内进行公开。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政务公开及审计信息工作分管领导人员及具体负责人员分工。扎赉诺尔区审计局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扎赉诺尔区审计局领导班子在工作会议上研究推进扎赉诺尔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了以信息报送、工作报告等形式向上级报送工作情况,通过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向外界公开审计动态。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政务信息,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五)监督与保障
工作中,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总结工作,抓好审计局信息相关制度的落实,激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信息报送工作。同时,以日常督查为契机,全面总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为下一步加快部门政务公开及相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打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对国务院《条例》法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与《条例》要求有差距,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以及时效性有待提高。
要进一步加强国务院《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加强对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审计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