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负责灵泉镇人民政府、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设立及律师的执业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规划、实施、指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涉外法务交流与合作,协调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区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保密、接待、信访、机关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对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内部督促检查。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工资、机构编制、警务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创建、人才发展等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训练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维护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组织开展对全区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综合督察。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法治综合室。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
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指导、管理、监督仲裁工作,编制扎赉诺尔区仲裁名册并公告。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认定与公布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承担区本级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负责区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和异议申请工作
负责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区人民调解协会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帮教安置工作。
(三)社区矫正执法室(社矫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律师工作室。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承担有关律师行业、基层法服务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设立及律师的执业审核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区律师协会、基层法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负责人:张殿俊
办公地址:扎赉诺尔区猛犸大街124号。邮编:0214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社区矫正执法室):0470-5265113;(法治综合室):0470-5265107;(办公室):0470-5265102:律师工作室:0470-5265105;行政复议室:0470-5265104(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需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以便复议机关快速识别和处理)。
三、下属机构
1、公证处。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公证处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司法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主要职责是:(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公证法》相关要求,办理公证事项。(二)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待确认后公布
办公地址:扎赉诺尔区猛犸大街124号。邮编:0214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0-5265102(局办公室电话)
2、扎赉诺尔区司法局综合保障中心。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司法局综合保障中心(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司法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司法局机关日常运转相关的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二)开展全区法律援助相关工作。(三)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四)承担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和维护工作。(五)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金峰
办公地址:扎赉诺尔区猛犸大街124号。邮编:0214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综合保障中心:0470-5265113。
负责人:张殿俊
办公地址:扎赉诺尔区猛犸大街124号。
邮编:0214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0-5265102
四、领导简介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司法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张殿俊,男,汉族,1970年7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司法局副局长田雪,女,汉族,1994年6月生,本科,预备党员。
工作分工:负责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协调指导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督查、政务公开、党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司法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刘金锋,男,汉族,1979年6月生 ,本科,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承担司法局机关日常运转相关的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