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9日我局对华能扎赉诺尔区6.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0-6521020
通讯地址:扎赉诺尔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021410
2026年5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华能扎赉诺尔区6.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扎环审字[2026]1号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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