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能源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牌子。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接受区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规划编制、项目审核、经济体制改革、投资综合管理、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建立全区规划体系,负责区域性综合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区政府发展智库建设,开展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提出方案报告。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报告草案及规范性文件。
(三)提出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工作。统筹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督导评估和事中事后监管,提出相关调整建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四)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大问题,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调控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提出全区价格调控目标,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制定和调整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五)协调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六)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布局、项目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重大项目。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重点项目建设和项目库建设。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统筹提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实施方案和政策。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协调落实合作重大事项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老少边贫发展规划和政策。
(九)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做好与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衔接。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发展,研究拟订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举措建议。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提出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发展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储备物资总体发展规划、品种目录。
(十二)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消费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四)研究提出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能源开发、运行和管理,规范维护能源市场秩序。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审核转报全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开展全区能源对外合作,协调地区之间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五)承担全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发展规划与管理,拟订产业政策。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技术研发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协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统筹煤矿火区、采空区、沉陷区等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七)统筹研究推进区域间、产业间协同发展与合作,研究区域经济协作,组织贯彻自治区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中俄蒙区域合作、友好城市建立联络、地区间经济协作工作。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建议和措施办法,统筹提出全区内外经济合作意见协议,组织实施全区投资促进活动。参与国际间经济交流合作。综合协调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推动地区开发开放建设。
(十八)统筹推进老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区域性地区发展综合规划、实施方案。
(十九)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统筹提出全区重要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计划,拟订方案、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承担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监测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承担粮食、食用油、药品和救灾等相关物资储备的行政管理。根据全区储备发展规划,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标准、粮食质量标准。
(二十一)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及粮油质量安全事故与纠纷的调查。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药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二)完成区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新区党政办公大楼201室、202室、266室、267室、268室、269室、270室。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0-6522759
邮政编码:021410
负责人:吕学君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后勤保障、规章制度等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等工作。承担区委财经委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业务办公室。承担督导和评估、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国民经济综合、体制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贸易、农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创新和高技术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重点民营企业党建、民营经济发展、财政金融、价格收费管理、价格成本监审、行政审批、粮食执法监督、区域协调发展、地区振兴、地区经济、粮食协调发展、物资储备等业务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能源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牌子)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区发改委机关日常运转相关的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3、开展“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及在线咨询”平台系统的应用服务工作。
4、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诺尔区新区党政办公大楼2楼268室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0-6526631
邮政编码:021410
负 责 人:刘广全
(二)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事业中心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事业中心(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价格认证中心牌子)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能源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牌子)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价格认定法规、办法。承担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提出的纪检监察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认定复核的事务性工作,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2、开展区域合作、经济协作、招商引资等方面政策措施研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论证等工作。
3、承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解读、调查研究、监测分析、决策咨询、培训交流、企业合作平台搭建等相关服务工作。
4、承担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营商环境调查研究、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相关服务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扎赉诺尔区新区党政办公大楼2楼267室
办公时间:9: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0-6523355
邮政编码:021410
负 责 人:王柄燃
四、领导简介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能源局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吕学君,男,汉族,1978年12月,本科,中国共产党党员。
工作分工:主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区委财经委办公室全面工作。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贾瑞婷,女,汉族,1982年12月,本科,中国共产党党员。
工作分工:协助吕学君同志负责区委财经委办公室、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国民经济综合、体制改革、人事教育、军民融合发展、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纪检巡察、农牧业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与开放合作、地区振兴、地区经济、物资采购等工作。联系区发展事业中心。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金影,女,蒙古族,1995年4月,本科,中国共产党党员。
工作分工:协助吕学君同志负责产业发展、督导评估、基础设施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经济贸易、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审批、财务审批、政务公开、机关办公和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等工作。联系区综合保障中心。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赵一锋,汉族,1995年12月,本科,群众。
工作分工:协助吕学君同志负责民营经济发展、财政金融和信用、重点民营企业党建、能源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粮食协调发展与执法监督、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管理、价格监测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