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扎赉诺尔区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系统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涉及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严压生产销售单位主体责任
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单位是否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是否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隐患。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依法责令改正,压紧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严格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检查
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销售单位是否存在未建立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制度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未标明中文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更改电池盒、解除速度限制等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车辆铭牌、外观、车用蓄电池、电机与说明书、合格证、3C证书不相符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对进货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责令销售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强化监督抽查
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加大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对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查封,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将抽查结果和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并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涉企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缺陷产品召回
对电动自行车缺陷信息收集、研判,加强安全问题线索共享;规范开展缺陷调查工作,经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商家及时召回缺陷产品,拒不实施召回的,及时上报,配合做好召回后续监督工作,对召回情况实施监督,发现召回活动未能消除缺陷或降低安全风险的,依法要求生产者重新实施召回。
(五)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
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在执法检查及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加装及解除限速等违法生产、销售的问题线索。
(六)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
坚持全链条追溯,对生产、销售、改装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追溯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厂商违法行为线索要向上级报备,不得瞒报。强化信息通报,对查处违法行为中发现的伪劣和改装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号牌及用户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事故调查部门通报的违法线索要追溯严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分析研判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等各环节安全形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落地见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运行。
(三)深化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公众号、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各类方式,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因使用不合格产品配件、充电器、蓄电池等原因导致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的社会面宣传教育,不断强化电动车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引导形成安全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要突出重点,深挖问题隐患,抓好整改进度和质量。每周最少一次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推诿扯皮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效。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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