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快推动完成我区商贸行业升规纳统指标任务相关工作,助力我区社消零指标持续稳定增长。通过政策鼓励、支持、引导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现有达标单位,特别是住宿、餐饮经营单位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升规纳统,做到应统尽统。不断培育扶持新兴业态发展壮大,达到升规纳统条件。同时鼓励发展质量高,统计意愿强的小微单位纳入限额以下批零住餐样本抽样调查单位名录库,制定出台此《办法》。
《办法》由区工信局负责草拟,主要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内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呼商字〔2023〕43号)、《关于印发2024年消费促进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商字〔2024〕2号)等文件精神,参考借鉴《阿荣旗关于升规纳统企业(商户)支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进一步促进商贸企业升规入统奖励办法》等周边旗市区及先进地区已出台的政策。于2月2日、2月23日、3月18日共计三次,向各政府副区长、各相关单位、商贸行业企业代表征求了意见,期间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征求修改意见10余条,在与反馈意见单位充分沟通后,进行了修改完善。于4月1日通过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并按照会议精神,对《办法》再次进行修改,形成此次审议稿。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出台《办法》,建立完善商贸行业升规纳统培育扶持奖励制度,打消企业因升规纳统造成财务成本增加的顾虑,解决我区商贸领域限上行业缺项问题。激发企业自觉升规纳统的主观能动性与依法应统尽统的责任感,推动我区商贸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4个方面,包括奖励对象、奖励措施、申报条件、附则。
(一)奖励对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统计制度,在扎赉诺尔区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经营、按章纳税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限额以下批零住餐样本抽样单位;扩限样本监测单位。
(二)奖励措施
分为扶持优惠、资金奖励、统计补助三个部分。一是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消费促进、展会活动、政府采购等方面,原则上优先支持商贸行业限额以上、限额以下批零住餐样本抽样单位、扩限样本监测单位。二是实行资金奖励,共分7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奖励。(这部分是需要此次会议主要研究审议部分)。三是对经统计单位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单位,对每个统计员(1企1人)给予每月100元的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主要是对该《办法》中申报单位条件进行明确。
(四)附则
主要是对该《办法》执行的年限、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行为的惩治措施等问题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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