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扎赉诺尔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拟使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1.4719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国有土地范围、位置
拟使用国有土地位于扎赉诺尔区第五街道范围内。
二、土地现状、面积
该项目用地全部为国有土地,总用地1.4719公顷,其中,涉及农用地1.0701公顷(其他草地0.185公顷、天然牧草地0.8851公顷),未利用地0.4018公顷(全部为裸土地)。经核查范围内无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等。
三、使用国有土地目的
本次拟使用国有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利于促进扎赉诺尔区养殖基地道路基础设施的完善,确需使用国有土地。该项目已纳入扎赉诺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