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扎赉诺尔区建设用地指标管理工作,提高城乡建设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增强规划的透明度,促使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方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扎赉诺尔区老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扎赉诺尔区公安分局办公楼及周边建设用地位于景观大街以南,其中,公安分局办公楼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原规划用地面积为1.05公顷,原规划为现状保留(无用地控制指标),现根据实际发展需求,拟按照相关规范补充该用地控制指标,其中: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m。
公安分局西侧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0.47公顷,现根据实际发展需求,拟调整为办公用地,按照相关规范补充该用地控制指标,其中: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m。
公安分局东侧居住小区及加油站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不变,仅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及宗地信息调整用地界线。
现针对以上规划调整内容进行网上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可在扎赉诺尔区政府网站登录进行浏览查看,具体规划内容可到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扎赉诺尔区分局查询。在公示期内,规划地段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规划调整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单位: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扎赉诺尔区分局
联系电话:0470—6523938
联系地址:扎赉诺尔区新区建设大厦2楼220办公室
电子邮箱:zqgtkjgh@163.com
公示日期: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
特此公示。
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扎赉诺尔区分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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