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扎赉诺尔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扎赉诺尔区党政机关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监督举报内容和电话、邮箱公布如下,欢迎大家监督。
监督举报内容:
1、擅自拆除或变更建筑结构;2、擅自增加开设门、窗;3、损坏房屋的设施、设备;4、擅自加层、扩建和装修;5、擅自外借、出租。
监督举报电话:6522068(受理时间:10:00-12:00,)
特此通知
扎赉诺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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